一、成績公告由原訂109年11月23日延後至109年12月4日前公告,另頒獎典禮亦順延至109年12月15日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43072B號函暨本局109年9月30日桃教小字第1090088655號函(諒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