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77
  • slider image 143
:::
公告 輔導室 - 輔導處 | 2022-09-13 | 人氣:171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導盲犬友善環境」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1367號函辦理。
二、 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第2項規定:「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先予敘明。
三、 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導盲幼犬的認識,並支持導盲幼犬進入公共空間,及加強宣導四不一問「不餵食、不撫摸、不呼叫、不拒絕、主動詢問」觀念,衛福部社家署製作宣導海報,電子檔案已公布於該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dpws.sfaa.gov.tw)導盲犬專區,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資訊網(網址:https://crpd.sfaa.gov.tw)宣導專區,請自行輸出並於非營利用途使用。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