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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lfes - 教導處 | 2023-09-14 | 人氣:86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2年9月12日台內戶字第11202438784號函(如附件影本)辦理。
二、 檢附內政部原函影本及發布令影本(含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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