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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導處 - 教導處 | 2022-06-15 | 人氣:277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111年6月8日桃足委字第11100000032號函。
二、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三、 本賽事相關最新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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