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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本站消息 | 2021-04-14 | 人氣:285
主旨: 函轉勞動部辦理「110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內容,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39428號函辦理。
二、 勞動部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依該部110年3月26日勞職授字第11002012792號函頒「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旨揭選拔活動,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勞動部承辦人:楊修懿,電話:02-89956666#8202,電子郵件:yaungshy@osh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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