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羅浮國民小學約僱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
貳、甄選職缺、名額、辦公地點、上下班時間及每月待遇:
一、甄選職缺及名額:約僱護理人員正取1 名,備取2 名。
二、辦公地點:本校(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6號)。
三、每月待遇280薪點(折合台幣36,456 元),依實際到職日起薪。
參、僱用期限:
自到職日(另行通知)起至110年度本市學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試務聯合甄選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 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本約僱案於次年度如仍核定有約僱員額,且服務績效優良經本校考核通過者得優先繼續僱用。
肆、資格條件: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或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有護理師證書(如無執業登記者,錄用後應即依法辦理執業登記)。
三、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一者。
伍、工作項目:
一、學生傷病處理、健康中心業務
二、勞保勞退勞工健保加退保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公告時間、方式
一、時間:民國110年07月15日(星期四)起至110年7月23日(星期五)止。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柒、索取簡章時間、方式
一、時間:110年07月15日(星期四)起至110年7月23日(星期五)止。
二、方式: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lfes.tyc.edu.tw/
捌、報名方式及應繳證件:
一、方式: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概不受理)或110年7月23日(星期五)前親自送達本校警衛室(例假日值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通訊報名收件及截止日期:應繳證件資料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請於110年7月20(星期二)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16號或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33號33643桃園市復興區介壽國民小學聯合辦公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護理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不符合甄選資格者恕不退件(報考人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3-3822252 轉711。
三、應繳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
(二)切結書。(如附件2)
(三)簡要自傳。(如附件3)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印同一面)
(五)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七)護理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影本。
玖、甄選方式:面試。
拾、甄選日期、時間、地點:符合參加甄選資格人員名單及甄選日期、時間、地點擇期另行通知。
拾壹、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一定標準者,得予從缺。
拾貳、本次甄選相關訊息均公告於本校網站,請隨時上網注意公告。
拾參、如正取人員逾期未到職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1個月,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職務代理期間為限。
拾肆、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