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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導處 - 教導處 | 2022-03-13 | 人氣:138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3月10日府環永字第1110062083號函辦理。
二、 惠請貴校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社區參與等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成員。
三、 請於截止日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著作、資歷、績優或獲獎等證明文件,著作部分影印封面即可)送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綜合計畫科(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辦理,收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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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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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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