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教育部109年12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179964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落實本土語言教學工作,提昇全國教師閩南語、 客家語拼音教學專業知能,並鼓勵全民參與本土語言學 習,爰辦理旨案活動。 |
三、 |
請貴校鼓勵對閩南語、客家語拼音學習或教學有興趣的教 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支援教師),以及其他 有意學習本土語言相關知識者踴躍參加,並請惠予公 (差)假登記。 |
1、 |
閩南語拼音:110年1月27日(星期三)至29日(星期 五)。 |
2、 |
客家語拼音:110年2月3日(星期三)至5日(星期 五)。 |
(二) |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 三樹路2號)。 |
1、 |
閩南語研習: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
2、 |
客家語研習:110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10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額滿截止。 |
(三) |
錄取對象:以未曾參與國教院109年辦理之拼音課程者 優先,餘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超過班級 人數上限,將依順序列為候補。已錄取者若臨時無 法出席,請務必於開課前以E-mail或電話告知國家教育研究院承辦人(聯絡電話詳課程表),以利依序遞補參訓,避免資源浪費。 |
(四) |
經審查通過錄取者始得參加本研習,國家教育研究院將 以e-mail寄發通知信,或可自行於報名系統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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