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7740號函辦理。 |
二、 | 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113年11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A1事件計3件,事故樣態如下: |
(一) | 車禍樣態:自撞2起、他撞1起。 |
(二) | 交通工具:機車(含電動機車)2起、自行車1起。 |
(三) | 發生時間:上午6時至下午6時,3起。 |
(四) | 無照駕駛:2起。 |
三、 | 交通部111年至112年兒少交通意外事故肇因分析: |
(一) | 運具:以行人、慢車-腳踏自行車、機車-普通重型居多。 |
(二) | 事故肇因: |
1、 | 行人:以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居多,其次未依規定行走地下道或天橋穿越道路、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等。 |
2、 | 慢車-腳踏自行車:以左轉彎未依規定居多,其次以未注意車前狀況、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 |
3、 | 機車-普通重型:以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居多,其次左轉彎未依規定、其他未依規定讓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