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係為協助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者熟悉作業流程、表件與計畫應有之內涵及權責,並說明系統操作方式及功能,俾協助家長、教師及學校有效運用系統資料。往年本市皆辦理實體說明會,本(110)年度因加強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故變更辦理內容如下:
(一)
公告申辦資訊相關影片:於110年3月23日前公告於「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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