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3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082號函及113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60號函辦理。 |
二、 | 經查原計畫申請書附件2─參、實施年級誤植,爰更正為「113學年度實施年級自小三至國九」。 |
三、 | 請各校報局申請113學年度「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作業說明,臚列如下: |
(一) | 請根據113學年度國教署計畫「說明」及「補助項目及基準」填寫申請表及概算表。 |
(二) | 另考量學校申請計畫需凝聚校內共識,爰延長報局申請時間,請各校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4點以前填寫113學年度計畫申請報名表單:https://reurl.cc/QekZ7Z,以利統計申請校數。 |
(三) | 計畫申請: |
1、 | 新申辦學校請於113年3月25日(星期一)前,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上傳雲端資料夾連結:https://reurl.cc/97YvnY,並註明檔名:○○國中/小113學年度部領計畫申請。 |
2、 | 續辦學校請於113年3月28日(星期四)前,將申請表、經費概算表、112學年度教案2件及112學年度執行成果簡述表件上傳至雲端資料夾連結:https://reurl.cc/E4Mjbm,並註明檔名:○○國中/小113學年度部領計畫。 |
(四) | 另計畫及經費申請表核章正本請寄送至本局國中教育科楊惠雯課程督學(封面註明:○○國中/國小113學年度部領計畫申請)。 |
四、 | 檢附113學年度部領計畫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