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 以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參與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原住民族(含平埔族群)學生為主,組隊報名參賽,並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
參賽人數學生部分:
1、 國小組及國中組學生隊員限 2 至 6 名,其中至少半數具原 住民身分 (亦即,若學生人數為 2 位,則原住民學生至少 1 名;若學生人數為 3 至 4 位,則原住民學生至少 2 名; 若學生人數為 5 至 6 位,則原住民學生至少 3 名) 。
2、 高中組學生隊員限 2 至 4 名,其中至少半數具原住民身分 (亦即,若學生人數為 2 位,則原住民學生至少 1 名;若學 生人數為 3 至 4 位,則原住民學生至少 2 名) 。
指導教師部分:1 或 2 位,可由教師(不限原住民身分者)、家長或部落耆老擔任。
組隊條件:
(一) 團隊可以跨校、跨部落或跨縣市組成,教師可以跨校指導。
(二) 團隊應由學校或立案人民團體報名參賽。跨校組隊者,應協調由 其中 1 校負責報名及相關行政作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