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 輔導室 - 輔導處 | 2025-09-04 | 人氣:21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9月2日府體全字第11402463061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辦理相關路跑活動前須依「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訂定實施計畫(包含是否依相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於送活動所在地或道路主管機關審核後,始得開放報名。
  •  
    1) 376735100E_1140085282_ATTACH1.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