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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導處 - 教導處 | 2026-06-08 | 人氣:41
招生對象: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依據「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畢業於我國公私立大學心理、輔導、諮商相關系所。
2、 具備諮商心理師證書。
3、 具備臨床心理師證書。
  上課時間:於總上課時數不變的原則下,原則排定上課日期為115年9月15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上課時間為寒暑假之平日、假日或學期中之夜間(線上)、假日為原則。視課程安排,部分課程需要於學期中的平常日進行。實際上課時間將視授課師資之規劃為主。
  報名方式:報名期間自115年6月22日至115年7月10日止(郵戳為憑),依簡章規定郵寄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
  甄選方式:採書面資料審查及面試,所需各項表件詳招生簡章。
  收費標準:錄取生修課之學分費及雜費,每學分新臺幣4,900元整,學雜費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整。
  請詳閱招生簡章,詳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官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cce.ntue.edu.tw/onenews/168),或聯繫本案承辦人:歐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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