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市有公用房舍屋頂及公用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標租標的:租賃標的清冊(請參閱標招文件相關資料)。
二、投標資格 (詳標租須知):
1.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2.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4 ,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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